7*24H 服务电话

13709831711

沈阳通风管道制作
当前位置:首页>>行业动态 >> 消防排气扇施工中的四个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消防排气扇施工中的四个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作者: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11 15:45:49


消防排气扇施工中的四个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排烟风机通常是高层民用建筑中主要的防排烟设施,是高层民用建筑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可缺少的设备。但是,由于一些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对防排烟设施的结构、功能和性能缺乏了解,对国家标准缺乏透彻的理解,在设计和施工中往往存在一些问题。以下是一些细节。

  一、自然排烟设施。

  不能达到排烟的目的。

  自然排烟设施不能达到排烟目的。自然排烟是一种经济、简单、易操作、维护管理方便的方式。但由于部分项目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未按规范要求进行,自然排烟设施往往在项目建成后不具备排烟功能。原因如下:

  1.自然排烟窗设置位置不当。考虑到自然排烟的效果,排烟窗应尽量靠近墙体上部设置。目前相当多的自然排烟窗不是设置在墙体上部,而是设置在下部,远离天花板和吊顶,不利于自然排烟。

  2.自然排烟窗的窗面积不能满足规范要求。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明确规定了自然排烟部分的窗面积。但由于部分设计人员未按规范要求认真计算,窗户将被固定。

  面积计算在排烟窗面积内,导致部分项目排烟窗面积达不到规范要求,直接影响排烟效果。

  3.自然排烟窗结构不合理。有的排烟窗做成不能打开的固定窗,有的做成窗户上部的固定窗,可开启的排烟窗设置在窗户下部,严重影响排烟功能。

  4.安装高度高的排烟窗缺少便于开启的操作机构。根据规范要求,排烟窗应有便于开启的装置。但有些安装高度高、开启困难的排烟窗没有配备开启操作装置,不利于火灾时排烟窗的开启。

  二是机械排烟设施。

  排烟效果不明显。

  机械排烟设施排烟效果不明显。难以形成安装机械加压送风和防排烟设施所需的余压值。工程中常见的是送风口和排烟口的风量和余压值不符合规范要求。一些送风口和排烟口的风速甚至接近于零。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复杂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机械排烟系统

  1.风扇选择不当。根据规范要求,消防电梯的防烟楼梯间及前室、共用前室、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通过计算确定。当计算值与规范规定值不一致时,应按两者中较大的值确定。有些设计是直接根据规范给出的数值来确定的,往往导致选用的风机风量和风压较小,不能满足要求;部分设计采用通风和机械排烟系统,但施工时未按设计要求选用双速风机。部分施工单位不按设计的风机型号订购风机,而是购买功率规格较小的风机,导致风机风量严重不足。

  2.机械增压送风系统和自然排烟设施重复设置。根据《高规》的要求,一类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住宅建筑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部分项目在上述部位同时采用自然排烟,导致火灾情况发生, 当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和自然排烟窗同时开启时,防烟楼梯间内难以形成正压,无法达到防烟效果。

  3.压差调节装置不是为共享正压供气系统设计的。根据规范要求,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楼梯间和共用前室应独立设置送风系统。当需要共用一个系统时,通向共用前室的支风管应设置压差自动调节装置。目前很多设计的组合式正压送风系统都没有设计压差调节装置,使得楼梯间的余压不能高于前室。

  4.防烟区未按规范要求设置防烟设施。相当一部分工程,特别是大型商场设置机械排烟的部位,未按规范要求在吊顶下设置防烟竖墙。虽然有些地下室采用了建筑的梁作挡排烟设施,但根据规范要求,排烟系统的排烟口没有设置在天花板上或天花板附近的墙上,而是设置在梁下

  5.送风口设置不符合要求。部分立式防烟系统出风口采用固定百叶式常开出风口,出风口大小基本一致,导致各级出风口风量和风速严重失衡,远离风机的出风口风量不足,甚至末端出风口风速和风量接近于零。

  6.风道井施工质量差,漏风严重。由于通风井未抹灰、管道连接不严密、常闭式风口封闭不严密、漏风非常严重,导致送风口、排烟口风速、风量达不到规范要求的项目相当多。有的施工单位甚至取消了竖井与吊顶风口连接的风道,用吊顶空间代替风道,往往造成风道风口风速接近于零。同时,有的在室内设置排风系统的风机排气口,导致火灾时烟气从室内排到室内,不仅失去了排风功能,还可能造成火灾的蔓延和扩大。

  三是控烟风机。

  分布不符合规范要求。防排烟风机的功率分配不符合规范要求。一是风机供配电不能满足高层民用建筑的负荷水平要求。一些供电线路没有连接到消防电源,而是连接到地板照明配电箱。有的设计采用单回路配电线路,有的设计没有自动终端功率切换装置,都不能满足一、二次电源负荷专用双回路的要求。第二,明敷的配电线路安装不符合要求。有些控烟风机的配电线路穿PVC塑料管,有些穿金属管未涂防火涂料,不符合穿管防火性能要求。

  四、应设置机械防排烟设施。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机械防排烟设施的部位未按规范要求设置:

  1.带裙房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烟楼梯间及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或共用前室,当裙房以上部分采用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且裙房部分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其前室或共用前室不按规范要求设置正压送风系统。

  2.对于20米以上无自然排烟的内走道,由于与其相连的防烟楼梯间前室有自然排烟,部分设计人员认为其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机械排烟设施。针对上述问题,消防监督部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建筑防排烟设施设计和施工的监督管理:

  (1)应加强对防排烟设施设计和施工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各地消防部门普遍高度重视火灾报警和电气及固定(自动)灭火设施设计施工人员的专业指导和培训,而防排烟设施设计施工人员在培训过程中往往被忽视。

  实行防排烟设施建设由消防设施建设单位承担的制度。防排烟设施是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规定,防排烟设施的建设应当由消防设施建设单位承担。但是,目前很多项目的防排烟设施建设都是由空调专业施工单位安装。

  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消防监督部门的施工和审查人员应关注防排烟设施的设计,重点关注自然排烟窗的设置、开窗面积、机械防排烟设施的位置、风机的选择、出风口和排气口的设置、防烟分区等。同时,施工中应加强对防排烟设施的监督管理,将防排烟设施列为施工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问题,指导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新闻动态
联系我们
  • 电话:024-31400456
  •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天后宫105号
  • 沈阳东远空调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